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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斯太 北京催债: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便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的内容,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民间借贷行为是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当借贷关系的双方主体在合法的条件上所作出的约定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因此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约定利息行为不予否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本讨债公司咨询专业调查员。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位于旗境东部,与乌海市乌达区、宁夏石嘴山市相邻。辖2个社区、2个嘎查。镇政府驻乌素图。包兰铁路、三吉铁路,110国道、乌(达)巴(彦浩特)公路过境。辖2个社区、2个嘎查。镇政府驻乌素图。包兰铁路、三吉铁路,110国道、乌(达)巴(彦浩特)公路过境。乌素图”和“乌斯太”,蒙古语意为“有水的地方”。原属巴彦木仁苏木所辖,1961年划出3个大队成立乌素图公社,归原乌达市管理。1965年归阿拉善左旗,1983年改苏木。1996年?,面积1989平方千米,人口0.1万人,蒙古族占40%,辖哈夏图、巴音敖包、乌兰毛道3个嘎查。1999年7月28日,撤销乌素图苏木,设立乌素图镇。1999年末,面积1809平方千米,人口300户866人,其中非农户102户230人,辖3个嘎查,镇政府驻塔林敖包。2002年辖第一居委会和乌兰毛道、巴音敖包2个嘎查。2005年,乌素图镇辖1个社区和乌兰毛道、巴音敖包2个嘎查。鉴于乌斯太这个名称冠以开发区的名称时间较长,且在区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2006年4月,经过盟民政局审核同意,阿左旗乌素图镇名称汉语用字调整为乌斯太镇。